2024年体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 号)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优生优选原则二、对象2023级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本科生三、组织领导成立体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整体工作安排组长:院长、党总支书记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各专业负责人、2023级辅导员、班主任秘书:教学秘书四、体育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及资格审核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符合《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同意,提交相关材料。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本年级招生人数的15%以内。五、体育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和接收条件。
六、体育学院两专业互转资格认定及遴选办法1、资格认定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于我院学生转专业主要依据个人申请以及大一第一学期整体表现审定,如第一学不符合接受条件的任意一项,将不具备转专业资格。2、遴选办法在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中,依据大一第一学期期末学业(不包括公共素质选修课程)班级排名位次择优遴选,遴选结果
作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备教务处。
七、其他说明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我院ICC项目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2、在转专业审核工作中,如发现学生存在学风、思想、违法违纪等各类问题,将直接取消转专业资格。申
请以及大一第一学期整体表现审定,如第一学期不符合接受条件的任意一项,将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体育学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