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榆林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体育系承办的榆林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拟定于2015年4月28日至30日举行,请各院系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组织好课余训练,并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峰
电 话:0912—3894343、13891289872
附件1:榆林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2:榆林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教工竞赛规程
榆林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榆林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 办:榆林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 办:体育系
三、轮执主席单位:校工会
四、协 办: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新闻中心、人事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团委、润泽集团。
五、竞赛时间:2015年4月28日---4月30日 (星期二----星期四)
竞赛地点:榆林学院田径场
六、参赛单位
A组:(13个)
文学院、政法学院、外语系、数学与统计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
B组:(6个)
体育系12级(1)班、体育系12级(2)班、体育系13级(1)班、体育系13级(2)班、体育系14级(1)班、体育系14级(2)班。
七、竞赛项目
学生男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学生女子(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八、竞赛办法
1.人数规定:A组每一参赛单位各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可以自由调配),共33人;B组参赛单位各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5人(男女可以自由调配),共28人。
2.报名规定:
(1)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
(2)每项每单位限报3人。
(3)全能运动员可兼报一个单项和接力。
(4)接力项目各参赛单位男、女分别限报1个队,且接力项目不要填入参赛队员名下,系统会自动默认。
3.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本院(系)脱产、身体健康无疾病的学生,体育系6个班为6个参赛单位,并相互进行比赛。
4.报名办法:各单位于2015年4月6日后在体育系网站下载运动会报名盘,报名单打印后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务必于4月10日前交体育系崔轩处,并附报名盘。逾期报名者以不参赛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单。
九、竞赛办法
1.100米、200米和400米赛次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
2.800米(含800米)以上的长距离项目均一次性进行决赛。
3.每项报名人数只有8人(队)或少于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
4.A、B组每项若不足3人时,不举行此项比赛。
5.本届运动会采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则。
6.全能采用全能评分表。
十、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每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报名人数在8人(含8人)以下时,则减一录取。第一名仍按9分计,同上类推。
3.名次并列时,按其得分平均计算,但无下一相关名次。
4.全能项目和接力项目均加倍计分。
5.破2014年榆林学院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加9分(个人或团体同一项目多次破纪录时,按就高原则只加分一次;全能项目比赛中,破单项纪录时只承认纪录,但不加分,可颁发破纪录奖)。
十一、奖励
1.单项奖励前6名。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及物质奖励(10000米奖前6名);后三名奖给荣誉证书。
2.A、B组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奖给奖杯及一定奖金。
3.团体总分按照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各项比赛的名次得分总和计算,如遇团体总分相等时,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着名次列前,余类推。
4.本届运动会设置“体育道德风尚奖”4个。(其中A组3个,B组1个)
十二、号码布规定
A组:
文学院: 0091-0120
政法学院: 0121-0150
外语系: 0151-0180
数学与统计学院: 0001-0030
能源工程学院: 0031-0060
化学与化工学院: 0061-0090
生命科学学院: 0181-0210
信息工程学院: 0211-0240
艺术学院: 0271-0300
管理学院: 0361-0390
建筑工程系: 0241-0270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0301-0330
留学生: 0331-0360
B组:
体育系12(1)班: 0506-0530
体育系12(2)班: 0531-0555
体育系13(1)班: 0556-0580
体育系13(2)班: 0581-0605
体育系14(1)班: 0441-0470
体育系14(2)班: 0481-0505
各院系负责核对和补全自己原来的号码布。
十三、本规程解释及修改权归属榆林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件2
榆林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教工竞赛规程
一 .参赛项目有:板鞋竞速、4×100m接力、四人五足
(一).板鞋竞速
1.人数 :每队3人,分男女组别
2.场地:
在标准的田径场地上进行。60米跑道分道宽 2.44—2.50米。
器材:比赛板鞋以长度为 100 厘米,宽度为 9 厘米,厚度为 3 厘米的木料制成。(以三人板鞋为例)每只板鞋配有三块宽度为 5 厘米护足面皮,分别固定在板鞋规定的距离上,护皮以套紧脚面为宜。第一块护皮前沿距板鞋前端7厘米,第二块护皮在第一块护皮与第三块护皮的中间,第三块护皮后沿距板鞋末端 15 厘米。
3.比赛通则
竞赛分单项比赛。
4.竞赛办法
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各自道次内进行。
比赛方法:
起跑口令
各就位:运动员将板鞋置于跑道起跑线前,运动员共同套好板鞋,任何一支的板鞋不得触及或超过起跑线。
鸣枪:枪响后,运动员方可起动跑进。
途中跑:
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一队员脚脱离板鞋脚触地或摔倒,须在触地(落地)处重新套好板鞋继续比赛。
终点:
以运动员身体躯干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为止,运动员的身体和板鞋须全部超过终点线后才能分离。
(二).四人五足
比赛方法:
1.参赛队员以四人一组参赛,分男女组。赛道长60米。
2.四个人并排站在一起,把中间人的右脚和他右边人的左脚绑在一起,中间人的左脚和他左边人的右脚绑在一起。
3.在听到起跑发令后,各小组同时起跑,先到终点线者为胜。
4.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一队员摔倒,须在触地(落地)处重新站好继续比赛。比赛过程中如果绳子断开应在断开地点重新绑好继续比赛,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男女组各取前三名。
(三).4×100m接力
二.报名办法
4×100m接力项目分中、青年(男、女)组,每一分会每一组别(男、女)各限报一队。
板鞋竞速项目每一分会(男、女)各限报一队。
四人五足项目每一分会(男、女)各限报一队。
各分会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于体育系办公室崔轩处。
三.奖励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奖励名次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按照报名办法的要求注明中、青年(男、女)组,特别注意组别与人数。
2.器材由体育系提供,板鞋各分会提前借用,比赛时自己携带,比赛完后交还体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