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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14/07/12 14:32 次浏览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各类学校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体[201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测试目的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学院的体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榆林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富林(榆林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白振飞(教务处处长) 慕润宽(体育系主任)
成 员:尚爱军 袁飞云 刘晓英 李锦红 赵建军 延保东 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育系,负责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延保东兼任,王峰为副主任,负责测试数据的采集与上报,医疗保障由学院医务室负责。
三、测试内容
1.身高、体重 (室内项目)
2.肺活量(室内项目)
3.坐位体前屈(室内项目)
4.立定跳远(室内项目)
5.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内项目)、引体向上(男 室外项目)
6.视力(室内项目)
7.50米跑(室外项目)
8.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室外项目)
四、测试时间
1.测试时间为9月---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补测时间另行安排。
3.如遇特殊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测试地点 新餐厅地下室(室内项目)、田径场(室外项目)
六、测试方法(另附)
七、测试要求
1.各院系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同学都能按时认真参加测试。
2.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了解每一测试项目的具体测试方法。
3.测试时必须穿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室内项目自行做准备活动,室外项目测试前由班干部统一带领做好准备活动,要求慢跑5分钟和关节活动操6节。
4.随身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5.室内项目按测试时间安排参加测试,请勿过早到场,以免等候时间过长。室外项目提前半小时检录,各班参加测试的同学务必准时到场以免影响测试进度。
6.测试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
7.因公、因私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请假单,经院系辅导员和体育系王峰老师共同签字后,持请假单在其他测试时间参加测试。
8.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做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1.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
2.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